工作规范

  为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服务站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以更好地实现服务家庭,服务社会,特制订以下工作规范:

  一、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服务站的全体师生,要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各成员教师轮流值班,原则上每人负责值班一周(国家法定工作日),国家公休日、节假日和学校的寒暑假期间除外。

  三、各成员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在本人负责值班的一周期间,应当安排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同学,从周一至周五每天轮流值班。每位值班学生负责下载自己值班当天的“服务站”的网络留言,并对当事人咨询的相关问题草拟出书面回复的初稿,指导教师对学生的书面回复初稿进行修改定稿后汇总,在下周一晚上8点前将全部电子版定稿发送学生管理员统一上传回复。

  四、各成员教师带领自己的研究生同学值班期间,各成员教师对于比较复杂的咨询案件,可以建议咨询者前来面谈,再给予其当面答复。

  五、各成员教师带领自己的研究生同学一周的值班期间,对于本周下载回复的或面谈的各项咨询服务事项,在本周值班工作结束后,应当指定一名学生打印 一份简要记录(各项内容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处理),存放在教研室的服务台帐文件夹里,以备工作需要时查阅和年底工作总结。

  六、各成员教师带领自己的研究生同学值班期间,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提倡说普通话。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在接待交往中,要热情大方,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坐、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今后请多联系等)。来客进门后,先起立让座,倒水,然后询问事由,客人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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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公益服务站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