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陈苇主编:55365.com项目《家事法研究学术文库》。罗杰著:《防治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13年版。
观点摘录:构建防治家庭暴力法律体系,首当其冲应当选择专门防治家庭暴力立法模式,遵循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以“中国防治家庭暴力法”命名,采用实体程序一体化,综合既有法律法规,内含兼具民事、刑事、行政等相关内容。应当特别以“子女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全面审酌未成年子女的安全,责令施暴者会面交往的注意事项;通过完善或改革立法对司法鉴定次数进行限制或采取“复核鉴定”;设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员会和防治家庭暴力中心,并根据各单位机构性质规范各自防治家庭暴力之职责;设立家庭暴力嫌疑者通报机制、“施暴者处遇计划”、家庭暴力当事人访视制度,最终还需依靠立法、司法、执法、社会救助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的—防治家庭暴力社会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