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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简介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简介 

 

  婚姻家庭继承关系涉及男女老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以婚姻家庭继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基层人民法院的民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50 %左右。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科。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在我校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双学位生的限选课、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任选课,教学时数分别为:50学时、45学时、30学时。本门课程的负责人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婚姻家庭继承法及妇女理论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苇教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的任务,就是讲授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阐述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内容和立法理由,通过课堂案例讨论和课外社会调查,引导学生研究婚姻家庭继承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且,学生通过到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实习,考察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司法实践情况,培养一定的司法实务工作能力。此外,教师还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婚姻家庭继承问题的社会调查和指导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以及指导学生撰写婚姻家庭继承法领域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思维能力、理论研究能力,以及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学人才的目的。

  我校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具有师资力量强,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以一流的科研促进教学,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其特色,为全国许多高校培养了一批知名的婚姻法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及大批高级法学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自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复办以来,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的主讲教师隶属于我校民法教研室,由我国著名的婚姻法专家、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杨怀英教授担任婚姻家庭继承法方向的学科带头人。1985年3月至7月,我校承担了司法部委托的“全国法律专业婚姻法师资进修班”的教学任务。当时全国著名的婚姻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祯和任国钧、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大文、北京大学的王德意、吉林大学的李忠芳等教授应邀前来我校,与我校全国著名的婚姻法专家杨怀英教授及胡平等教师一起共同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婚姻法师资进修班的学员们上课,传授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如今,该婚姻法师资进修班学员们大部分都成为了全国许多高校的婚姻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骨干教师,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尤其必须指出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西南政法学院杨怀英教授培养的婚姻法研究生杨遂全(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苇(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月(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诗权(现中国婚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都是我国婚姻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和高校的婚姻法学科带头人。因此,有专家评语认为:“可以说,该校婚姻法教研室是我国婚姻法学人才培养的摇蓝。”

  在新的21世纪,在“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坚持教学改革,更新教学方法。为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专门人才,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的新教学方法。首先,注重基本理论讲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2005年我们组织编写出版了《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材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在教学中将两本教材结合使用,教师们每一章既讲授基本理论知识又选取相应的案例进行分析,在讲解“示范案例”后,组织学生对“讨论案例”进行讨论。并且,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在课堂上强调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改变传统的由教师单向讲授的方式,结合本课程的实际,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通过开展案例讨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发言讨论,以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采取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一是注重课后实践环节,教师们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和指导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为学生提供教学大纲、参考书目、参考论文及其他相关参考资料,指导学生学习和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的写作;三是开展学术讲座,以最前沿的学术成果,拓展学生的视野,启迪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学习。

  在以科研促教学方面,我们长期坚持“教学为基础,科研促教学”的方针。杨怀英教授是我国1982年出版的第一本司法部统编教材《婚姻法教程》的副主编。她还先后主编出版了:《滇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与法的研究》(法律出版社1988年出版,1990年荣获四川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中国婚姻法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1991年荣获重庆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法律制度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年出版,1996年荣获四川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专著和教材。邓宏碧教授先后主编出版了 《中国婚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3年出版)、《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以及《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重庆出版社1998年出版,2001年荣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胡平教授主编出版了《婚姻家庭继承法论》(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年)。陈苇教授先后主编、副主编出版了《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司法部编审法学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2002年修订再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全国重点院校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2004年第2次印刷)、《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材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群众出版社2005年出版)。近五年,本课程的骨干教师们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其中发表在核心期刊的有20多篇,并有近10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要论文有:《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构想》(2002年荣获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其立法完善》、《论女童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研究视角》、《论“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兼论婚姻法及相关立法的修改完善》、《论中国夫妻财产制的新发展》、《论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准共有股权之分割》等;并出版了5部学术专著:《结婚与婚姻无效纠纷的处置》(新婚姻法专家指导丛书,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2003年荣获重庆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重庆出版社2002年出版,2005年荣获重庆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重庆市社科“十五”规划项目,年群众出版社2006)、《典型婚姻家庭案件诉讼证据运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群众出版社2007年);还出版了4本英文译著:《美国家庭法精要》、《加拿大家庭法汇编》、《美国遗嘱、信托、遗产》、《澳大利亚继承法概论》。这些中外婚姻家庭继承法领域的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与时俱进的新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为进一步提高本门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我们将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与现代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相结合,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相结合,多形式的开展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了本科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我们的教学改革成果,受到了我国婚姻法学界同行专家的充分肯定,我们培养的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我们全体教师们相信,今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校领导和民商法学院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大科研力度,坚持教学改革,力求创新,争取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的法学人才,做出自己应有的积极贡献。